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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与百姓生活相关三项强制性质量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6: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10月14日消息(记者章恒) 浙江出台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三项强制性质量标准: 电动车时速不能超24公里;房屋装修完工后,有毒气体含量需达标方可交付使用,装修还得有两年保修期;瓶装水水源来处不明视为不合格。

  浙江省质监局公布的包含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内容的质量标准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家庭装饰装修质量规范》、《瓶装饮用天然水》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

  浙江省质监局副局长杨烨说,“出台的这些标准与每一位人士都息息相关。外省市进入浙江的产品必须符合这些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如果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将被拒绝上市。”

  10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开始实施。时速成为技术要求中最为引人注意的条款。新标准规定,最高电压下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4公里/小时。而电池处于额定电压下的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为了避免因电池耐电强度不够,造成触电事故和火灾发生,这个标准还特别规定了充电器的抗电强度和要做温升试验。

  今年5月26日,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质量规范》进行了听证会,修改后的规范也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规定,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标准,并规定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才可交付使用。

  《规范》在消费者最为关心的保修期条款上作了明确说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保修期从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室内空气指标中,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项由于与装修质量有很大关联,为了实现被装修房子对健康无害,《规范》要求,装饰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三项指标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明年1月1日,《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规定将正式实施,这意味你将知道你喝的水是哪里取来的。据介绍,这里所指的天然水是指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为原水,仅经过必要的过滤、臭氧处理或其他相当的消毒过程处理,不含任何化学添加物、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标准规定,天然水的水源不得经过公用城市供水系统或市政供水系统的任何化学处理,比如添加氯气、漂白粉等。在技术内容上,明确了对水源水的水质监测要求,并合理地设置了电导率、钾、钙、钠、镁、偏硅酸六项特征指标,以进一步体现天然水与纯净水等其他饮用水的水质成分上的差别。

  标准明确规定,瓶装饮用天然水在标识上,必须标示该产品实际生产取水点的水源类别(如湖泊水、水库水、山泉水、井水、自涌泉等)及真实水源地地名,同时标注本产品特征指标名称及含量范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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