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五个小时破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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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1:1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因乘坐客车发生争执,左某竟拿起路边肉铺上的杀猪刀将杨某刺伤,致使其当场死亡,而长丰县警方5个小时告破命案。 2005年10月1日17时许,长丰县朱巷派出所教导员李文等人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在左店街道菜市口某商店台阶上,仰面躺着一死亡男子。警方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在最快时间内调查得知死者系左店乡居民杨某某,下午乘坐客车由水湖回家,与同车人左某发生争
(杨积平 王丛林本报记者 刘高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