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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广告 竟成厂家“创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自己想出来的广告语被厂家采用后,厂家竟称是他们的“创意”,合肥市民张先生昨天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张先生说,两年前,一防盗门厂家有奖征集广告语,于是他写了一条广告语寄给了厂家,但杳无音讯。可前不久,他发现这个防盗门厂家在媒体上所用的广告语,正是两年前自己写的那则。张先生于是打电话给厂家询问,但厂家否认是张先生创作的,并称是厂家原
创。“采用的广告语与我写的一字不差,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创意呢?”张先生认为不可能这么巧合,厂家此举涉嫌剽窃。

  记者就此咨询了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的方爱国律师。方律师介绍,如果广告语确实是张先生所写,那么厂家的行为就侵犯了张先生的著作权。但张先生没有留下什么凭据,因此取证起诉的难度较大。

  (本报记者 吴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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