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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警方严打“诈弹威胁”提供有价值线索将有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1:31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 杨云兴 王险峰 姜延铎) 近日,长春市相继发生以爆炸物相威胁敲诈钱款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事发后公安机关均启动了紧急工作预案,先后出动公安、武警1000余人次,经多方工作,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靳旭垄邹立群先后被抓捕归案。

  虚假报警和谎称在某场所有爆炸物,这些行为不但严重影响了场所的正常营业,也
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这种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属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已将多起假警案件立案侦查,希望广大市民和知情者能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帮助警方破案的人员,警方将给予奖励。同时,警方也正告报假警者,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举报电话:0431-4685845。

  

  ■相关链接

  “诈弹”事件一

  

  9月19日9时25分,长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报案,称有人要炸煤气罐。长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侦查员赶到现场,经过检查没有发现任何爆炸物,确定是一起故意报假警、编造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当晚嫌疑人靳旭隆被抓获刑拘。

  “诈弹”事件二

  10月1日早8时许,长春市重庆路派出所接到管内一大酒店报案称:一男子给酒店打电话,索要人民币20万元,并要求将钱存入指定的银行卡内,否则将引爆炸弹。警方对酒店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可疑物品。最后现年45岁的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人邹立群回到其打字复印社时被抓获并刑拘。

  《俩歹徒以查水表为名骗入居民家 大白天女主人花容遭毁》追踪(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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