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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仍将征收公路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2:17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宋光亚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交通稽征分局获悉,国家交通部、财政部10日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2006年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南昌稽征部门表示,此举意味着明年将继续征收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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