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氏索赔1460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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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2:22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广州10月14日专电(记者吴俊)一度席卷全球的“苏丹红事件”又起波澜:因产品中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而蒙受巨额损失的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向“苏丹红一号”的源头企业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以及销售商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索赔1460余万元,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氏)在诉状中称,自2002年6月至200
质监部门随后往下深查,发现“苏丹红一号”的源头是生产商———广州田洋食品公司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亨氏据此认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制造者(田洋公司)、销售者(辉和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原告请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索赔包括缴纳行政罚没款、产品损失、利润损失,退还消费者货款、处理费等费用共计146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