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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氏索赔146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2:22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广州10月14日专电(记者吴俊)一度席卷全球的“苏丹红事件”又起波澜:因产品中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而蒙受巨额损失的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向“苏丹红一号”的源头企业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以及销售商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索赔1460余万元,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氏)在诉状中称,自2002年6月至200
5年1月期间,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辉和公司)一直作为亨氏的原料供应商,向其供应油溶性辣椒精共8650公斤。2005年3月2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对亨氏生产的一批金唛桂林辣椒酱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此事立即引起了全国关注。随后,质量检测部门对亨氏的其余金唛桂林辣椒酱和美味源辣椒油相继进行了抽样检查,结果均显示含有苏丹红一号。

  质监部门随后往下深查,发现“苏丹红一号”的源头是生产商———广州田洋食品公司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亨氏据此认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制造者(田洋公司)、销售者(辉和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原告请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索赔包括缴纳行政罚没款、产品损失、利润损失,退还消费者货款、处理费等费用共计14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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