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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网上招嫖”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2:22 现代快报

  一个以互联网为媒介招揽嫖客,在上海实施卖淫的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网上招嫖”卖淫团伙,日前被“一窝端”。

  聊天室现“媚帖”

  2005年8月的一个夜晚,申城暑热炎炎。上海新华路上的某网吧内,23岁的小成和几
个好友聊得正欢时,一条群发信息突然映入眼帘:“你好,要妹妹陪吗?加我为好友吧”。发言者昵称为“伊莎月儿”。好奇的小成当即把她加为好友,在对方自我介绍了年龄、身高、体形后,一条信息格外刺眼———“400元一次,800元过夜”,还留下了手机号码和见面地址,机警的小成当即向警方报案。

  接报后,警方迅速前往小成提供的地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卖淫女小莹和嫖客吴某,二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然而,办案民警注意到一个微小细节:小莹对网络知识知之甚少,且居住的房间内未装电脑,被警察抓获后,小莹的网上昵称“伊莎月儿”仍然在线。警方猜测:小莹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有明确分工的招嫖、卖淫团伙。

  银行卡露“蛛丝”

  为了证实民警的判断,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当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警方广泛调查得知,小莹平时很少出门,但其住处却几乎每天都有近10名男子出入。警方认为,每天如此大的“工作量”,小莹不可能有时间自己上网招揽生意。

  接着,警方在搜查小莹住所时,发现两张以小莹名义开户的银行存折等,通过分析存折上打印的资金出入记录,侦查员发现,小莹的资金流向很有规律,其中一张存折几乎每天都有数千元存入,而另一张银行卡随之也有700元入账,转账卡则恰巧是第一张存折,且当天这700元定会被人用银行卡在四川ATM机上取走,而小莹的老家并非四川。警方断定,这张消失的银行卡就是突破案件的关键,持卡取款的人应该就是在幕后替小莹上网招揽嫖客的人。侦查员们再次提讯了小莹质问她那张银行卡的去向,小莹如实供述。

  顺藤摸瓜“信息费”

  经警方查证,小莹,24岁,2005年初从北方老家来到上海卖淫。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一个名叫阿平的“同行”,两人一见如故,颇为投缘,便合租了一套两室户合祝合住之初,小莹发现阿平不用外出“揽客”,上门的客人却总比她多。经询问才得知,阿平认识一个叫“刘哥”的人,只要每天付给他1400元“信息费”,就会帮她在互联网上招揽客人。

  一听如此“方便”,小莹当即表示也要请“刘哥”帮忙,每天给阿平1400元让其转交给“刘哥”,这样一来,她的客人果然多了起来。一段时间以后,当小莹得知“刘哥”收取的“信息费”实际上是700元时,便愤然离开阿平另租房住,并以自己名义新开了两个银行账户,一个用来存入自己每天的“劳动收入”,一个专门用来划给“刘哥”700元“信息费”,这张汇有“信息费”的银行卡由一个叫“刘玉”的女子转交给“刘哥”,每次得逞后,“刘哥”则利用这个银行卡在当地ATM机上取款。

  根据小莹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在居住地抓获了阿平。根据阿平的交代,再综合已经掌握的线索,警方确认这是一个组织严密、配合默契的“网上招嫖”卖淫团伙,头目就是“刘哥”和“刘玉”。

  沪川两地同收网

  理清思路后,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分别从资金流向和网络信息来源追查“刘哥”和“刘玉”的踪迹。一路侦查员深入调查转账给“刘哥”的银行卡账户交易情况,发现取款地都是在四川绵阳市;另一路侦查员则乔装成普通网民,天天泡在网络聊天室里,与发出类似“招嫖”信息的人搭讪,发现“揽客人”多数也是在四川绵阳市上网。警方认为,四川绵阳就是“刘哥”的藏身地!

  2005年9月10日,警方当即调集精兵强将赶往四川绵阳。在四川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侦查员们找到了“刘哥”取款的ATM机,进而锁定了“刘哥”可能的居住地:绵阳市涪城区某小区5号601室,从户籍资料得知该室主人是何居友、何晓瑛两兄妹。

  何居友、何晓瑛是不是“刘哥”和“刘玉”呢?侦查员们马上将何居友和何晓瑛的照片传回上海,经曾与“刘哥”视频聊过天、且见过“刘玉”的小莹辨认后,确定何居友就是“刘哥”,何晓瑛就是“刘玉”。9月15日晚,何居友回到四川绵阳住处时,警方果断出击,在室内抓获“刘哥”何居友。与此同时,上海民警将何晓瑛抓获,其他6名卖淫女也在各自居住地落网。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异地“网上招嫖”卖淫团伙被警方连根拔起。

  网上“搭桥”开财路

  经警方查实,何居友,47岁,早年在四川绵阳市一家煤矿做杂务工,由于他收入微薄,三次婚姻持续时间都不长,1997年的一场车祸还差点将他撞成植物人,这以后没有正当职业的他,只能靠救济勉强度日。2005年初,在上海卖淫为生的何晓瑛回四川,看到哥哥生活窘迫,便让他上网为她招揽嫖客。

  今年4月,何居友让何晓瑛在上海招募卖淫女,收取每人每天700元“信息费”,由他雇佣“枪手”为她们上网招揽嫖客。“游戏规则”是每个卖淫女都以自己的名义开一个账户,并把配套的银行卡及密码给何晓瑛,由她寄给在四川的哥哥何居友。只要卖淫女这一天想要“工作”,就往账户里存入700元“信息费”,然后短信告知何居友,后者让手下雇佣的9名“枪手”以该卖淫女的名义,使出各种诱人手段,上网发布“招嫖”信息。短短几个月,何氏兄妹非法获利近百万元,二人不仅在绵阳购买了一套住房,还在北京分期付款购置了一套住房。(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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