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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实行新规大学生入伍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2:22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都怡文)今天起,江苏省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将有“特殊奖励”。《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今起施行。

  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和在本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除了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待金之外,同时每年按比例发给奖励金。在校专科生奖励金不低于入伍地县(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40%,已毕业的不低于50%;在校本科生的
奖励金不低于入伍地的县(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已毕业的不低于60%。优待金是由入伍者户籍所在地发放,而奖励金则采劝谁征集,谁奖励”的原则,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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