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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粤赣湘桂琼川黔云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3:03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流动到其他地区打工,造成脱管和失控现象,容易重新违法犯罪。为填补这一监管空白,泛珠三角地区将对这部分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

  记者日前从广州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司法行政合作协调会议上获悉,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泛珠三角9省区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合作和交流,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和“两头管、双落实”的管理方式,联手安置刑释解教人员,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同时,9省区还将建立泛珠三角社区矫正协调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有一技之长而在本居住地不能安置就业的,允许跨地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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