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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环保部门出台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3:17 山西晚报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梁成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如在事先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因其在瞬间或短时间排放大量污染物,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应对未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部由太原市环保局制定的《太原市环保系统处置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今日出台。

  太原市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危险化学品分布点多、面广,在城市经济带来经济发
展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不安全隐患。义井毒气弹、太铁中心医院的液氯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虽然处理较为及时和妥当,但在应急处置中也发现缺乏清晰的处置流程,给处理此类事件敲响了警钟。据介绍,目前,太原市常见的环境污染事故为5种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其中包括氯泄漏、氨大量泄漏、光气泄漏、苯泄漏、CO泄漏。这一预案,对这五类环境事故,从人员疏散、设置隔离区、切断污染源、应急处理调集物资和设备等,都制订了详尽的处置方案。

  根据《预案》,按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处置行为,未来突发环境事件被分为四级,一级事件,是指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为300万元以上,死亡5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二级事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不含5人),或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三级事故,是指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到100万元,造成人员伤亡,死亡2人以下(不含2人)或重伤5人以下(不含5人);四级事件,污染或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无人员伤亡的。

  四级不同事故,其应急处置,将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其中,四级事件发生后,将由事发地环保部门负责;三级事件,将由市环保局负责;二级事件,太原市环保局将在省环保部门指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组织、配合、保障工作;一级事件即特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太原市环保部门将在国务院、省环保局专家咨询组的指导下,主要作好协调、组织、配合、保障。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政府正在制订由环保、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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