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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交房之前要亮相 武汉为交房定“框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7: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报道:小区绿化没到位,燃气没通,市政设施没影儿……这种烦心事不少市民收房的时候都遭遇过。为了规范开发商的交房行为,昨日,武汉市开发办出台了新规,要求开发商对符合交房条件的楼盘到政务网上备案,接受公众监督。

  该规定明确,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应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具体来说,开发商应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小
区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全部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正常使用;供电、给排水等设施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被拆迁居民、单位已合理安置或有切实可行的安置实施方案;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

  同时,开发商交房前应到武汉市开发办备案,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对达到交付条件的将在网上公布。

  为了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中的交房约定,一旦发现有开发商不按规定执行,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作为其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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