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公司”作出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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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8: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0月14日热线消息(记者鲁超国)14日中午,童工的母亲张女士告诉记者,“无情公司”的3名股东,在山东沃德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将23068元钱给了她。 张女士对记者说,上午,济南优尼特玻璃机器有限公司的经理和另外两个股东,一起来到了大观园附近的山东沃德律师事务所。经过交涉,公司股东同意按照天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付给张女士23068元钱。
张女士说,为了这件事,他们一家已经被折磨得精疲力尽了,她的精神几乎崩溃了,常常梦见自己已经死去的儿子。“我现在只希望这件事快点解决,我实在跟他们拖不下去了。”张女士无奈地说。 张女士说,儿子已经没有了,她打算赶快回家,离开这个伤心地。最后,她说:“作为孩子的母亲,提醒所有的父母,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不到成年就出去打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