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信暂行办法”落生前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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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8:53 法制早报 | |||||||||
□本报记者 王涛 “信用记录”缺失使骗贷者有机可趁 “一个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任何银行留下借款和还款记录,任何一家银行的信贷审查人员均可查询。这意味着什 么?这意味着如果一名‘老赖’在北京某家银行欠钱不还
刘顾问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惊人的事例。曹建江,一个个体户,竟然在两年时间里凭家中的1套住房从12家银行 骗贷707万。他伪造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以个人助业贷款、个体生产经营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名义实 施贷款诈骗。“这并不是一个十分高明的骗术,仅仅是因为银行未掌握他在别家银行的借贷情况,而这种情况将在不远的日子 里得到改善。” “除了上面所说的个人恶意贷款外,不良的巨额‘车贷’也是造成银行呆坏账的另一大原因。”刘顾问介绍说,“2 004年底的一个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已超过1800亿。这对银行来说本是个可喜的数字,然而其中至少 有945亿无法回收。从这个层面来讲,该业务已成了导致银行坏账的巨大‘黑洞’。” 同样不能摆脱关系的还有个人虚假住房按揭贷款。2000年至2003年期间,文武、李贡、尤晶萍、贾山等人利 用银行系统审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露洞,以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收款收据、身份证等证件为幌子,先后从兰州某 银行下属的三家支行骗贷295.6万元、700.8万元和400万元,三次骗贷金额共计1396.4万元。这仅是众多 案例中的几个。 为启动内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从1998年开始全面推进,伴随着利率连续下降,个人住房、汽车信贷也开始全面 增长。记者了解到,在‘车贷’的具体骗贷方式中,有的是经销商拿着一些虚假的消费者资料,到不同的银行做信贷审查,获 得一大笔贷款后走人。在正规经销商中,也有一些人钻经销商追求销售数量心理的空子,做假证明骗贷款。其实,只要多一个 诚信机制,就能打破这些人的“发财梦”。 这正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解决的问题。《办法》10月1日开始实 行,今后个人在全国任何银行开设的账户都会汇总到其身份证号下,商业银行信贷审查人员可在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相关信 息查询,并作为发放贷款的固定程序之一。 四大银行不良贷款率惊人 前几年,我国各银行的呆坏账比率居高不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银行方面未能掌握借贷者的总体情况。 在2004年国有四大银行的基本财务数据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 别占到了18.99%、3.92%、5.12%、26.73%。相对于四大银行总的存款数额,这样的比率十分惊人。 据了解,中国的银行一直都是用利润来核减呆坏账,降低呆坏账率。然而,根据WTO协议规定,2006年中国的 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国内银行必将面临外资银行的强烈冲击,如果利润缩减,用利润核减呆坏账的办法便行不通。一部分 人提出用“国家财政核减”的办法,这实质上是用纳税人的钱给那些经营不善的管理者、决策者埋单,实为下下之策。国内银 行巨大的呆坏账及不配套的管理体制问题,使得几大商业银行上市搁浅。 同时,随着国家信贷市场的放开,贷款买房、买车,或是利用贷款融资、创业,成了越来越普遍的现象,而此前处理 呆坏账问题的办法已显得力不从心,于是,新的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呼之而出。 目前,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基本实现各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全国127家商业银行和8家农信社的个人信用 数据库已实现联网,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