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西区原区委书记受贿101万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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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电 (记者 郭小燕 秦华) 由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立案查办、该市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市西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四维涉嫌受贿案,10月9日开庭审理。 今年7月18日,攀枝花市检察院将杨四维涉嫌受贿案交由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东区检察院对杨四维88次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审查,于9月6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对杨四维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1999年至2005年,杨四维在任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攀枝花市西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88次非法收受私营企业主、矿业老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25人所送现金共计101.1万元,在协调资源纠纷、处理安全事故、产品质量检测、用地用电、税收、调动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庭审中,杨四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认定的罪名均无异议。法院将择日对本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