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最大贩毒案缅甸大毒枭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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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曾小东)赵侨华到底是一个将38公斤毒品藏在缅甸木化石里偷运过境的大毒枭,还是为中国警方缉毒立下汗马功劳的卧底?扑朔迷离的江门市最大贩毒案又有新进展,2005年6月2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赵侨华死刑。赵侨华不服上诉。日前,广东省高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赵侨华,男,1974年8月12日出生,缅甸联邦国籍,于今年5月17日被公诉机关指控
而法院审理查明的结果是:在检察机关调查此案时,缉毒警官周某曾写来书面材料,承认他与赵侨华在机场见过面,但他同时表示,赵侨华并未告知其木化石里装有毒品的事情。 检察机关对赵侨华曾是公安“特勤”并未否认,但称公安部门在2004年时对赵已失去控制,也就是说,赵侨华此次行为并不是执行公安任务,也并没有将此事告知公安部门。 2005年6月27日,江门市中院再次开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侨华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赵侨华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日前,广东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赵侨华供述自己没有将木化石中藏有毒品海洛因并贩运到广东的情况告诉周某。证人周某的证言也证实赵侨华从未向其反映过这一情况。周某的证言与情报站的证明、缉毒特情站提供情报线索登记表等书证相印证。故维持赵侨华死刑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