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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垃圾短信”防范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9:35 法制早报

  各种非法短信泛滥成灾本报就此展开独家调查

  手机“门神”何时吓跑短信“小鬼”

  编者按

  黄色的、黑色的,各色“垃圾短信”随时随地侵扰着手机用户的生活。用户如何屏蔽、管理部门如何打击这些“垃圾 短信”,随着短信的广泛应用而日益得到大家的高度重视。国家信息产业部日前出台文件,本着“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 将十月确定为打击“垃圾短信”的重点月。

  □专题策划姚辉张有义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张娜赵瑜张有义侯兆晓

  -之一:故事

  -短信情结

  近日,因为总是受到不明“黄色”短信的骚扰,刘先生和妻子摩擦不断。

  有一次,刘先生出差,他发现打电话和妻子聊天,很多不能说出的话,都能说出来了,但仍然有一种说不清的隔膜。

  后来,刘先生发现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和妻子聊天,既可以消磨漫漫旅途的无聊,又可以省很多电话费,最终几乎和 妻子可以无话不谈,包括那种“暧昧”的“我很想你的”的语言。

  回到家,刘先生几乎热泪盈眶的前所未有的发现,妻子已经为自己做好了一桌子

美食!正所谓,败也短信,成也短信 啊!

  险陷短信诈骗陷阱

  “我没有去过山西啊,怎么会在山西百货刷卡消费4800元?难道有人盗用了我的银行卡?”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大厦上班的张小姐一头雾水。

  10月6日,张小姐收到一则短信:“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贵客户您于10月4号在山西百货刷卡消费4800元 ,我们将于结帐日给予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03××-28803××。”发信人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

  一向文静的张小姐表现的焦躁不安,对朋友说明情况后,朋友称也收到过这样的信息,这些人是在利用这种手段骗取 个人信用卡的信息。

  经过咨询,张小姐发现了这种短信诈骗的套路:先称事主已经刷卡消费若干,再告诉事主一手机号码并让事主向该手 机报案,最后,以为了事主财产安全为理由,让事主将卡内剩余的钱统一转到指定帐户,于是诈骗成功。“差一点啊!”张小 姐心有余悸。

  -之二:对接

  -短信功能:生产商与运营商难对接

  为了显示调查的公正性,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手机生产厂商,也包括国外品牌的国内生产或代理商。

  这些厂商的意见大同小异,如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的手机生产商就表示,联想手机有专门负责用户意见的单位,任何用 户都可以免费拨打8008108888提出各种手机改进的意见,而且都会记录在案,研发部门会定期的来收集这些意见, 然后讨论,如果是合理的,再根据公司的意见,研发部门就会考虑在设计下一款手机时把这些用户想要得到的功能设计上。

  联想手机的负责收集用户意见的王先生说:“每天都能收到很多客户的合理建议,从手机的外观到功能都有,对于增 加功能的建议也很多。”记者所转达的这些建议反映了很多读者的要求,会慎重考虑。

  针对“垃圾短信”和短信的一些改进功能来讲,部分生产厂商提出了如下建议:

  建议一:设置手机短信黄色短信“防火墙”功能,通过设置可以屏蔽一些不良的短信;

  建议二:设置不明来源信息“拒绝器”,即对于一些机主不熟悉的号码,可以通过设置拒绝这些短信的接受;

  建议三:设置短信自动分类功能,机主可以将自己喜欢的短信分类,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不良短信的侵入;

  建议四:设置短信自动转发功能,可以将一些非法短信直接传送到管理部门,以期使这些非法短信的制造者得到应有 的打击;

  建议五:设置短信自动存储功能。

  建议六:设置短信隐藏存储功能,使自己的短信保持隐私性。

  然而,对于手机运营商的这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短信功能的研发,像移动、联通、网通和电信等手机运营部门似乎不是 很在意。

  手机运营商们一致的意见认为,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手机开发商在手机上提供的诸如“防火墙”、“拒绝器”等的 短信功能,不能完全实现与网络的对接。

  -之三:支招

  -“垃圾短信”应对措施

  在采访过程中,联通、移动、网通(电信)等几大短信运营商,对于用户受到垃圾短信侵扰的态度是:同情。对于如 何治理?网通(电信)表示用户在及时储存相关信息资料的情况下,要向网通(电信)举报;移动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开通了 与公安机关的互动,用户一旦发现非法短信,可以直接拨打110,将相关信息举报,公安机关会作出处理;联通也建议用户 拨打110,他们可以随时提供技术服务。

  根据网络运营商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本报总结下列应对“垃圾短信”的措施:

  拨打110:通过举报,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相应的技术措施,使非法短信的提供者得到打击。

  反馈到网络运营商:网络运营商可以采用屏蔽或取消服务的技术手段来遏制“垃圾短信”。

  诉讼:“垃圾短信”给用户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害的,用户可以将提供者推上法庭。

  及时举报:一旦发现“垃圾短信”等非法信息,用户应当准确保留全部信息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运营商及时的技术改造:对于日益大幅增加的短信,运营商应当加大技术改造,从而遏制非法信息的传播。

  运营商与生产商的技术对接:这只是一个沟通问题,取长补短是对用户负责任的表现。

  大力的行政处罚:罚款虽然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对于身在暗处的非法短信提供者,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大处罚力度 ,使这些人一句不振!

  限定群发平台的应用:各大网络运营商最头疼的问题是,短信群发平台被非法者的利用,对这个平台,国家管理部门 应当制定限定办法,使这个平台增加纯度。

  -之四:解读

  -《短信息规定》略显曲高和寡

  9月26日,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掀起了对“垃圾短信”的 打击浪潮。

  其中所确定的“谁经营、谁负责”原则,使网络运营商所应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明确。但是这项通 知在短信提供方纷繁复杂的情况下,显得曲高和寡。

  如何实现手机网络运营商与手机生产商的有效对接?

  手机开发商可以不断开发诸多回避“垃圾”短信的功能,但是网络运营商因为技术等条件的限制,却无法为此提供网 络支持,这就使得已经混乱的短信市场更加混乱。对此,《通知》中似乎没有明确。

  如何加大手机短信提供者的透明度?

  短信网络运营商对于庞大的短信市场的操控,一般是设置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下还会产生二级、三级……而这些代理 商与运营商之间是完全的市场利益驱动。为了利益,下一级代理商使尽浑身解数,甚或制造垃圾和违法的短信内容,而上一级 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最重要的是,这些层级关系并不为普通用户所知悉,也就难以实现用户对短信提供者的有效监督,这无疑也成为《通 知》的漏洞之一。

  调查中,部分用户建议网络运营商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代理商予以明确,也能更好的明确网络运营商与各级代 理商之间的责权利。

  如何强化短信网络运营商之间的连带责任?

  短信侵权的案例已经不再罕见,但这对于网络运营商而言只用一句话就能搪塞:我们只是平台的提供者,不负担任何 责任。

  一旦弱化了网络运营商的义务,也就弱化了他们改进技术的积极性。《通知》中并未明确网络运营商与各级代理商之 间的连带责任。专家建议应当使他们之间建立连带的法律关系,从而实现权利义务的对等,加大网络运营商的注意和监督义务 。

  -之五:调查

  -

  99.8%用户收到过“垃圾短信”骚扰

  调查对象:企业高管、职场白领、

公务员、学生、农民工、退休人员;

  调查人数:412人

  调查方式:现场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等抽样调查方式;

  调查区域:以北京为主,河北、

福建、山东、陕西、黑龙江等地;

  调查结果:最显著的是被调查者中将近99.8%的用户受到过“垃圾短信”骚扰;其他结果如下:

  1.收到过内容不健康的短信人数占99.8%,没有收到过的占0.2%;

  2.转发过内容不健康短信的人数占20%,转发过的占80%;

  3.认为乱发黄色短信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占55%,认为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占45%;

  4.收到强制性短信感觉无所谓的占30%,感觉非常厌恶的占70%;

  5.您最希望手机生产厂家在短信功能方面做哪些改进?

  输入方式(方法)更加便捷:有70%的被调查对象希望改进这个功能

  增大存储量:60%

  群发功能:32.5%

  加大屏幕显示:25%

  定时发送:17.5%

  信息导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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