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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疏忽大意油门错当刹车踩 伤人致死酿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1:28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乐清人薛某因犯过失伤人致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4月11日,乐清人彭某驾驶一辆农用自卸货车自乐清市淡溪镇驶往虹桥镇农贸市场,其妻薛某坐在副驾驶室位置。上午7时许,彭某到达农贸市场并将车停在附近路边,将车子熄火后下车购物,但未取下车钥匙及未拉紧手制动器,车子仍挂
在二挡。彭某吩咐薛某,若下车要拔下车钥匙。约过了10分钟,薛某伸手拔车钥匙时,因拔不动车钥匙,即转动车钥匙,致使车辆发动并向前行驶。薛某见状,手忙脚乱去踩刹车而误踩上油门,车辆加速前冲。为避让行人,薛某急打方向盘,货车最后撞上了市场内商户的庄某、王某和陈某。庄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肇事后,薛某和彭某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薛某因为疏忽大意,以致发生车辆撞人事故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薛某犯罪情节较轻,并能投案自首,坦白认罪,且民事赔偿已经调解,可从轻处罚。(温州都市报记者 张勇陈金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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