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牛"不敌慈溪"公牛" 商标官司温州方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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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5:0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网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判决,温州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一审败给宁波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赔偿20万元,并停止使用涉案“公牛”字样的企业名称。不过,昨日该院工作人员透露,“温州公牛电器有限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是很满意,他们可能要上诉”。
慈溪公牛状告温州公牛 据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调查显示,温州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牛”)成立于2001年3月,而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公牛”)成立于1995年,当时企业登记号为“公牛”,并于1997年注册了“公牛”文字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 慈溪公牛负责人罗经理称,该公司人员在北京等地的市场上发现属于温州公牛电器的“会牛”电器插座。这些电器开关插座上所标注的“会牛”商标看起来与慈溪“公牛”商标非常相似,这让不少本来打算购买“公牛”牌电器开关插座的消费者误认误购。 因为感觉涉嫌商标侵权,慈溪公牛一纸诉状将温州公牛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并判令被告不得使用“公牛”字号。 温州公牛公司在辩诉中认为,他们在相关产品上规范使用注册取得的“会牛”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权;其合理使用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并无不正当竞争。原告的企业及注册商标均不具有较高知名度,其主张50万元的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温州公牛败诉 今年国庆节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原告慈溪公牛的涉案商标注册在先,而温州公牛所拥有的“会牛”电器虽然是合法的注册商标,但其使用含有“公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在其产品上淡化了“温州市”字样。在其生产、销售的标有“会牛电器”标志的插座产品上,又对“会”字做了变形处理,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公牛”开关插座产品,侵犯了慈溪公牛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最终一审判决温州公牛败诉。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温州公牛公司负责人,但对方对此避而不谈,而对于要上诉一事也含而不露。对于此案,温州市兴业商标事务所工作人员认为,近年来,随着温州制造业品牌的声名在外,温州企业应该更多地意识到商标注册过程中的问题,避免出现类似温州公牛与慈溪公牛之争的现象。(温州商报记者 汪骏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