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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地面光滑客人不慎摔伤 法院:宾馆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6日08: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何国顺通讯员占涛报道:高高兴兴去参加他人婚宴,没料到宴后在宾馆门前大摔一跤,致左手伤残。昨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中宾馆赔偿当事人18688.24元的判决结果。

  去年2月29日中午,刘某在黄冈某宾馆参加完同事的婚宴之后,沿着大门外铺设的防滑地毯与他人一起走出宾馆大门时,由于客人较多,刘某刚走出防滑地毯就摔倒在抛光大理
石地面上,医院检查发现其左肱骨中下段骨折。经鉴定其左手为8级伤残。刘某诉至黄州区法院,一审认定刘某治伤花去医药费1615元、鉴定费500元、交通费659元、残疾赔偿金43932元,合计46706元。判决宾馆承担40%的责任,即赔偿18688.24元。

  宾馆不服一审判决,称宾馆有“小心地滑”警示牌,每天24小时有大门保安及门童引导行人和车辆,已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刘某酒后脚穿高跟鞋,走出防滑地毯自己不慎摔倒,应由自己负责,故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并认为刘某在宾馆参加他人婚宴,宾馆门前地面光滑,防护措施不全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致其摔伤的事实存在,宾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作出驳回宾馆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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