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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将佩戴统一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6日10:49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0月16日电(记者周立权)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就业对接启动大会上获悉,今后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将统一佩戴“吉林公益”标识,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

  吉林省近日出台政策,采取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办法,将列入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目录的岗位,统一用来集中安置“4050”失业人员(男50岁或女40岁以上)。省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规定,“4050”人员一经录用必须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所录用人员全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政策;同时,要求全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吉林公益”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待遇、统一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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