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对死刑案件采用最高限度证明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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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09:56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电 (记者 李玉花) 限制、废除死刑的适用是当今世界的一种发展趋势。我国在短期内不具有废除死刑的可能性,采取严格限制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应当是目前我国死刑立法、司法的立足点。记者从今天在北京举行的中德刑事司法政策改革研讨会上了解到,这一点已成为法学界的共识。 死刑复核程序是使死刑得到正当适用的基本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已决定近期收回一
此外,学者还建议,对死刑复核程序应设立期限,以一年为宜,必要时可延长至二年。 据悉,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办,共有来自中国、德国学术界、司法实务界的40余名代表出席。研讨会还将就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进行研讨。德国驻华大使史丹泽博士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