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粮油仓库3名原职员挪用贪污公款被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1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本报讯 (驻株洲记者 谭斯亮 通讯员 李支国 刘勇) 近日,危害株洲市粮油仓库的三只“硕鼠”——原株洲市粮油仓库市场营销部经理刘晓辉、副经理周毅、营销业务员宾红辉因挪用公款和贪污罪被依法严惩。 经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至8月,宾红辉多次私自截留客户货款共计677496.9元用于赌博活动。同年8月25日,宾因所携货款悉数输光,无法上交单位财政,
此外,2004年2至6月期间,刘晓辉、周毅、宾红辉曾共同策划,先后三次将收回的单位货款共计879000元擅自借给个体户金某做生意,从中收取“好处费”共计9500元。 日前,荷塘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处宾红辉有期徒刑16年,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刘晓辉、周毅有期徒刑5年。对宾红辉个人挪用和贪污的公款予以追缴,并返还株洲市粮油仓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