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复原乳”牛奶“失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7 现代快报

  国务院《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自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这意味着以往经常被厂家一惯使用的包装不能再随意使用。但遗憾的是,直到昨天,按照通知要求包装的牛奶大多仍未能与市民见面。

  昨天下午,沃尔玛超市的3名顾客在摆放牛奶的冷柜前看了很久,然后问旁边的营业员:“怎么牛奶包装都没有标明还原奶。”营业员称,所有的产品都在这里,通知所要求的新包装他们也没见过。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在南京市场上大行其道的依然是旧包装的“鲜牛奶”“纯鲜牛奶”等,按照通知要求标注“复原乳”字样的牛奶也没有出现。苏果超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超市也希望能够卖通知所要求的牛奶,但厂方提供给他们的就是这些奶。该负责人表示,超市很难检测厂方提供的牛奶是否是还原奶,如果相关部门证实某种牛奶是还原奶,苏果将立即请它离常

  在长白街的一家华联超市里,并排放着多种品牌、各种容量包装的牛奶和酸奶,其中一些品牌如500毫升装的“纯鲜牛奶”注明“生产日期见封口”,而封口上赫然显示“20051016-20051022”字样。

  那么,目前南京市场上的各种“鲜牛奶”“纯鲜牛奶”会否依然掺有还原奶?超市方面说,要等待质监部门检查的结果。但据他们说,南京各超市目前还没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检查的通知也没有收到。见习记者陈晶泽陈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