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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上千元只为“节省”2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一个有趣的现象引起人们注意,相当一部分个体工商户软磨硬缠找人把本店营业额5000元标准下降,为了“避税”250元,宁可请客吃上一顿上千元的饭。

  据了解,按规定,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免征5%营业税及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超过起征点时就全部营业额纳税,因此,5000元起征点上下的税负就出现了“悬殊”。比如,一个月营业额5000元的饮食业个体工商户月纳营
业税税额250元,而同一路段、同一行业的纳税人如营业额核定为4999元,一年下来,仅营业税就少缴3000元。

  一些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就故意以“未达标”来搪塞税务机关。据前不久蜀山地税分局在清理歌舞厅、茶楼、沐浴场所三类行业中,发现79户中有39户是以此为借口上了漏征漏管户,近50%的纳税经营户漏征漏管。而个体工商户中竟有“非正常户”1026户,十分惊人。

  据悉,设定5000元起征点,旨在扶持规模小的纳税人健康发展,形成个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按现行税法规定,达不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同样拥有使用发票的权利。在日常征管中,竟有极少数人利用免税的发票进行发票的代开、转借、买卖等违法活动。

  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呢?有专家建议,可规定对超过起征点以上的营业额征收税款,如某纳税人月营业收入5500元,应交营业税为(5500-5000)×5%=25元,此举能解决刚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因心理不平衡而不情愿纳税所带来的征管难题。其次,加大对税务干部岗位的考核力度,发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王霞 巫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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