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酒类认证将分三个等级 消费者购酒可以看标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3:17 东北新闻网

  沈阳日报讯 10月16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已经正式发布,其明确规定,酒类认证标志分为“优级产品标志”、“一级产品标志”、“二级产品标志”。以后,消费者购酒可以看标示,区别酒类产品的优劣。

  据了解,该《规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以认证方式证明酒类产品质量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于蒸馏酒、发酵酒、配制酒等饮料酒及食用酒精的质量等级认证。通过等级
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国家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向市场和消费者证明产品的质量等级。这样,可以规范酒类企业生产,引导市场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记者孙明鑫 ( 沈阳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