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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性爱”为何屡屡得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1:25 新晚报

  周稀银

  长春市3名男子利用在浴池打工之机,将针孔摄像头藏在包房内,当偷拍到一个体老板与一女子性行为后,打电话勒索80万元。日前,两名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可以想象,哪家宾馆、哪个浴场出了偷拍的犯罪行为,该场所男女“野合之事”也可
能会“干净”一时。

  有人说,公安应加强打击力度,偷拍犯罪就不会频频上演。一个地方的公安只要真作为、敢作为、善作为,这个地方的此类恶行又岂会如此“活跃”?可公安在甄别卖淫嫖娼与“一夜激情”之间,一时还难以及时准确定性,容易贻误查处时机而给不法偷拍者以可乘之机。

  因此,提倡公民的洁身自好应该是个突出的“选题”,有人给你提供“佳肴”,你不去享用,自身的邪淫自我去除,又怎会遭到恶人的勒索?这尽管是个理想近乎天真的提法,但却应该成为社会发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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