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25万公款入狱1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5: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杨建明记者徐建)收取病人医疗费不入账,医院收费员黄厚东挪用公款25万余元供个人使用。昨日,垫江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责令退还赃款。黄厚东原是垫江县人民医院收费员。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黄采取收取病人住院费、挂号费、用血补偿费后出具收据,不交财务入账的方法,先后挪用公款258230元,用于营利活动、偿还个人债务以及开支生活费用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