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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药门诊要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6:3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江翡翡)今天下午,市卫生局下发《关于严格执行降价药品政策及相关要求的紧急通知》,即日起,本市将通过三招严保药品降价。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但目前本市部分医疗机构仍无视国家规定。”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有的对通知中列出的22种药品不按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执行,不张榜公布降低后的药品实际零售价格,不告知和引导广大患者使用降价药品;有的医疗机构以无货源等借口拒绝使用降价药品;个别医疗机构以销售22种降价药品以外的替代药品为手段规避降价药品的销售。

  为了把国家药品降价政策落到实处,卫生局今天下发紧急通知,三招严保药品降价:

  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要充分认识降低药品价格对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降价药品门诊要公示。通知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将22种降价药品的目录和最高零售价在门诊显要位置张榜公布,引导广大患者使用降价药品,并公布监督电话。

  药品不降价,负责人要究责。据了解,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降价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视国家规定,不执行药品降价政策、有意规避销售降价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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