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执法重点检查将正式启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7:1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17日讯(记者单憬岗程范淦)《海南省旅游条例》执法重点检查将于明天正式启动,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人大召开的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据悉,现行《海南省旅游条例》于2001年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该条例颁布实施3年多来,对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解决我省旅游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共分3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包括明察暗访、专题调查阶段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及省级有关部门自查阶段。明天开始的第三阶段是重点检查阶段。重点针对3个方面:一是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方面,重点检查政府依法对规划的管理情况;二是旅游产业的经营与管理,;三是旅游业的管理和监督方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王法仁、陈孙文,副省长陈成出席会议。 作者:单憬岗 程范淦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