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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后补助”与“前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7:21 荆楚网-湖北日报

  叶雷

  某市日前出台农业科研及成果转化与推广的补助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由政府对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高产高效种植等项目给予“后补助”。所谓“后补助”,就是在成功之后给予的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项目不同的等级,暂定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补助的金额虽不多,但该市重视探索农业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的补助机制,却令人欣慰。促进农业科技发展,是农业走向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我们各地都应当朝着这个方向多做努力。

  不过,从农业科技乃至整个科技研究与成果转化的过程来看,窃以为“前资助”比“后补助”更为急需。所谓“前资助”,就是立项后未获成功之前的资助。如果“后补助”与“前资助”能够并举,那是最好,若资金有限而不能并举,则选择“前资助”更有意义。

  目前,许多科研项目,尤其是农业领域的科研项目,经费大都相当匮乏,有的研究者不得不四处借钱保项目进行;有的因经费实在紧缺,则不得不中途放弃。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也是如此。有些专利取得后,有的成果通过鉴定后,本来是大有转化与推广价值的,但因没有相关经费,只得长期闲置。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雪中送炭的“前资助”。

  近年来,政府和社会上对有些科技成果的“后补助”与各种奖励,其实已经不少,有的甚至可以用“巨额资金”来形容。这当然是好事。但这与某些研究和推广获得成功之前的窘况相比,却形成了鲜明反差。应当说,有关奖励在成功之后施行是可以理解的,也是符合“先成功后施奖”的顺序的。然而,对于有些补助,我们就更应“补”在刀刃上,“助”在最急需的环节上。采用“前资助”的方式,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研究与推广的解困过程中,就既有利于激活一些濒危项目,又有利于让这些资金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当然,“后补助”也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只是,激励在后毕竟不如应急解困在前来得爽。许多事情,雪中送炭总是优于锦上添花的。假如是我搞科研的话,我就宁要“前资助”而不盼“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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