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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情“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8:42 武汉晚报

  绝情“协议”

  记者丁金汉

  结婚照照了,酒席也订了,10月28日就要结婚了,可姑娘伢却迟迟不肯去拿结婚证!昨日,读者张爹爹为儿子的婚事着急得要死。

  张爹爹的儿子今年29岁,好不容易追到一个姑娘伢,开始买房买车,谈婚论嫁。40万块钱的花销几乎“派”光了老头老娘的全部积蓄;而且,车和房子的证件全部用的是姑娘伢的名字。

  眼见着婚期将至,结婚证却还冇拿到手。据儿子讲:姑娘伢说,在拿结婚证之前有一份协议双方要签;如若不签,就不拿结婚证!

  协议共分四条:一、结婚后男方不许打骂女方。二、结婚后男方不许藏私房钱。三、如果结婚一年后还未怀上孩子就离婚。四、离婚后房与车全归女方所有。

  这四条协议儿子不敢签,老头老娘更是不敢答应。儿子患有轻微的前列腺炎,正在治疗中;若是女方一年后真的怀不上小伢,岂不是要鸡飞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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