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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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9:0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7日讯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洁、张成义、李希明、赵林茂、沈根荣、滕昭祥、董浩及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刘学良,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名单,并向新当选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促进条例》;听取了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等报告结果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哈大齐工业走廊规划和建设情况、全省民族工作情况、加强基层法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情况等报告审议结果的汇报。 王宗璋在讲话时说,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是我国即将完成“十五”计划,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从人大工作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认真学习五中全会的重要文件,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推动当前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为我省制定“十一五”规划作贡献。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