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建央企首家规范董事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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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9:0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蒋娅娅)昨天,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浦东宝钢大厦向宝钢 5位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与 5位外部董事签订了服务协议。至此,我国中央企业第一家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 “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李荣融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社会主
昨天正式成立的宝钢董事会由 9位董事组成,下设常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负责企业重大决策,对企业进行战略性监控,并负责选聘、评价、考核、激励经理人员。 5位为外部董事,超过了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更是宝钢董事会设立的亮点———与过去董事会不同,外部董事占多数,可以避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从而保障董事会集体决策。 国有大企业改革方向是实行股份制。李荣融指出,选择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董事会试点,正是为了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来加快推进股份制等各项改革;同时,也是从中央企业的实际出发,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规范行使中央企业对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作为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中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宝钢从企业自身条件出发率先试点,为中央企业乃至全国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在会上表示,宝钢的发展目标是:钢铁主业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钢铁业前三强,成为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强大综合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 按照部署,除宝钢外,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企业还有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国旅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等 10家企业。 李荣融表示,随着试点的逐步扩大,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将于 2007年或 2008年基本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