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消除41处重大火灾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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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9:18 河北日报 | |||||||||
仍有39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年底前整改完毕 本报讯(通讯员张昌民记者周远)经过多方努力整改,廊坊市东方大学城4处重大火灾隐患日前被“摘牌”。从省公安厅消防局了解到,自2002年6月以来,我省斥资3.24亿余元用于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消除在省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41处。
为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我省各级政府相继成立重大火灾隐患督改领导小组,并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办公室,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在整改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综合手段,推动整治火患。石家庄石油库曾是全省挂帐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总储油量5万立方米,油库同周围单位、居民住户防火间距不足,两个2万立方米储油罐又无固定消防设施。油库虽然采取了降低储油量、以销定进、加快周转等措施,仍无法彻底消除这一重大隐患。石家庄市政府痛下决心,投资上亿元对石油库进行整体搬迁。到去年10月,这一重大隐患终于被彻底消除。 据介绍,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难度很大,究其原因,一是重大火灾隐患大多存在于建筑布局、防火分区、耐火等级、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整改涉及搬迁、改动建筑结构等内容,难度较大,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二是一些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应当停产停业整改的经济支柱和职工多的单位,因政府考虑到社会稳定、市场繁荣、资金投入等因素,难以痛下决心。目前,我省还有39处在省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按照省公安厅要求,这些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年底前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