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法院获评先进集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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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6:14 深圳晚报 | |||||||||
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竞赛 罗湖区法院获评先进集体 本报记者谢隽报道昨天,从省高院传来喜讯,罗湖区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中,经过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被省高院评
据了解,此次执行竞赛活动,是省高院根据省委的批示,于2002年底部署在全省法院开展的活动,这次获表彰的基层法院只有22个,立三等功的个人全省只有5个。自2003年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以来,罗湖区法院执行局专门成立了“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裴洪泉院长亲任组长,督导室、审监庭派员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对涉及“执行难”的案件听取报告、详细分析、谋划对策、坚决落实。 经过2年多竞赛的激励作用,罗湖区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4年共收案5184宗,旧存案件435宗,结案5197宗,未结案件422宗,结案率为92.5%。两年中旧存案件数明显减少,中止、终结率逐步下降,债权的全额执结率稳步上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