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一年被投诉两次将调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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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6:2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自12月1日起,公民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如发现有问题可向指定部门举报、投诉。一年之内被投诉两次,如属实将受到行政处分,并调离岗位。 昨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该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中写明,受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公安人员如一年内受到二次以上投诉,且投诉属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将受到行政处分,并视情况调离行政许可工作岗位。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电话:编辑部8322700广告部 8312781发行部 8245040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传真:8910196邮编:5150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