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翻脸敲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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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6: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10月14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审结一件敲诈勒索案,因与同性恋翻脸而敲诈财物的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退赔一万元。 今年3月,李某来到苏州市相城区打工,与康某认识后,两人先后4次以手淫等方式发生不正当关系。5月22日,李某以两人的不正当关系向公安、纪委告发相要挟,敲诈康某2万元。康某被迫答应1万元,并于次日交给了上门取款的李某。6月28日早晨,在李某再次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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