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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国月度论坛参会媒体人员须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7:42 中国新闻周刊

  参加“新闻中国月度论坛”的诸位同仁,请注意遵守以下规则:

  1、各位同仁在新闻报道中如需引用论坛嘉宾在本论坛上的发言,须经嘉宾本人同意。

  2、在新闻报道中如果引用会嘉宾在论坛上发表的言论,须署明出处:指出报道中的内容出自《中国新闻周刊》“新闻中国月度论坛”。

  3、如果媒体报道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引自论坛上嘉宾的发言,而报道篇幅超过两页以上,请注明“该专题”由本媒体与《中国新闻周刊》“新闻中国月度论坛”合作推出。

  4、如果对此论坛内容的专题报道一次超过5页以上,请提供贵媒体半页版面作为“新闻中国月度论坛”推广之用。

  若因违反以上规则或因报道失实造成的任何纠纷,文责自负,同时本刊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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