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骗子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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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0:19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武汉电(周梦榕 梁晓亮)以“自主招生”为幌子,武汉某大学职员陈新伙同他人,轻易骗得河南、湖北等地一些高考落榜生家长钱财647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48岁的陈新被捕前是武汉一重点高校网络学院的职工,与湖北荆门某学校做招生工作的王茂林(在逃)是一对赌友。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1月,陈新伙同王茂林,假借
据了解,陈新和王茂林的如意算盘是:先将学生骗进高校,再对家长说孩子成绩太差,拿不到正式文凭,将他们推到学校网络学院注册入学,让他们“自生自灭”,这样,他们就没有任何责任了。2004年2月,这批学生入学后发现自己和网络、成教生一起上课,一直没有办理正规的学籍,也见不到辅导员,遂向学校反映情况,并向警方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