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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胜利之鹰”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0:45 新京报

  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报告显示,烟草广告违法率达九成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网站公布的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报告显示,烟草广告违法率高达90.7%,“大红鹰胜利之鹰”、“一品黄山,天高云淡”这些频繁出现在电视广告中的广告语,目前已被叫停。

  据监测报告介绍,医疗服务类违法广告仍然高居行业违法率榜首,而烟草类广告“异军突起”,监测的387条烟草广告中就有351条涉嫌违法,而且主要都是在电视媒体上,违法率高达90.7%。继去年11月“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烟草广告语被叫停后,电视媒体上又出现了大红鹰的“大红鹰胜利之鹰”、黄山香烟的“一品黄山天高云淡”、红金龙的“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等烟草广告语。

  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烟草广告语的不能在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上变相发布、使用,但一些烟草企业常借宣传企业文化来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上述广告语让消费者一看便知是与香烟产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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