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庄庄主”得把牢底坐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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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1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10月17日,肥西县曾红火一时的“地下钱庄”的“庄主”金家柱(本报曾多次报道)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子丁学习、二儿媳刘光霞、儿子金庆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5年、4年,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5万元、2万元。 案发前,金家柱在肥西县的上派、长安一带是个名人,他带着老婆、二儿媳开的地
因金家柱一家携款潜逃时,尚欠500多个家庭的集资款没有归还。在此案宣判时,很多受害人参加了旁听,他们很关心给他们家庭带来灾难的金家柱等人的下场,以及他们能否收回集资款。 据悉,2004年12月30日,金家柱等人在北京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查扣的人民币只有5.3万元。按照法院判决,这些查扣在案的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币5.3万元将发还给被害人,不足的部分将继续追缴。(邢汀 孟雪芹 本报记者 陈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