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恋人拿着拼凑欠条讨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昔日恋人拿着一张拼凑粘贴的欠条,要求“还债”,可男方却说自己一年前已还过钱。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奇的债务纠纷案。 2003年,缪某、石某在恋爱期间,石某向缪某借款4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约定2004年3月份归还。不久,两人因性格不合终止恋爱关系。2004年3、4月份,两人约定某日在宁国市一超市前归还欠款。约定日的上午,两人及石某的朋友张某到达
今年2月2日,缪某的代理律师向石某发出律师函,要求石某归还欠款,石某因钱已归还,对此不予理睬。3月2日,缪某以粘贴的欠条为据向宁国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石某归还借款4000元及利息,并提供了证人朱某的证言。 法院审理认为,缪某对其提供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其所举的欠条是一张已被撕成碎片的欠条,证据有瑕疵,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在还款现场,又未能举出其他证据证明石某未还款却撕毁了欠条,故这张碎成8片的欠条不能证明被告仍欠原告4000元款;此外,当时的还款地点在一家超市门前,该地段处于市中心繁华地段,来往行人众多,石某撕毁欠条却不还钱,缪某当时既未呼叫求助或与石某发生吵打,此后又未向有关机关报案,这不符合常理,故判决驳回原告缪某的诉讼请求。 (苏政 侯小强 赵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