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有奖销售警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2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商家在有奖促销中宣传“买××有机会去某地观看比赛”,“买××有机会去某地一日游”等内容,因表述不清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昨天,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发出警示。 有关负责人说,这类广告主要通过有奖销售的方式吸引购买、促进销售,但广告语中对奖品或奖励的具体内容表述不清,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