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款明起强制托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昨天宣布:10月20日起,合肥将强制推行“二手房款托管”,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的始终绝对不允许染指房款,因此类问题遭投诉3次的中介将被直接吊销二手房交易经营资格。 根据规定,明天起,市民在合肥范围内进行二手房交易,无论是一次性付款还是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买方可将商定的房款先划拨到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合肥市商
据了解,之前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于涉及的房款数额相对较大,交易双方在房款给付上都相当谨慎:卖房人担心买房人领证后,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买房人担心付钱后拿不到房,因交易中止、退款等问题而蒙受损失。还有少数中介公司收取当事人购房款后,挪作他用,造成房屋成交后购房款给付不及时,或者干脆卷款逃跑,给买卖双方造成很大损失。 据透露,此前的10个月,合肥已经在庐阳房地产分局对“二手房资金托管”进行试点,效果良好。记者从合肥市庐阳房地产分局获悉,7月6日桃园事件发生以来,市民风险意识空前增长,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量陡增。 合肥市房地产局租赁处处长周富东表示,资金强制托管将从源头上杜绝个别不法经纪机构将客户二手房交易款挪作他用甚至携款潜逃,保障了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 (方新东 石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