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凌达公司原董事长4年贪污5492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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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5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徐智慧 通讯员任慧娟) 珠海市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国平从1999年至2002年间,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5492万元,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高国平贪污数额巨大,论罪当死,但考虑到全部赃款都已被追回,高国平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据了解,高国平对此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虚开增值税发票敛财数千万 高国平,女,汉族,北京市人,1991年,高国平就职于珠海压缩机厂(即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的前身),先后担任副厂长、副总经理,1992年担任总经理直至2004年3月,被捕前曾担任凌达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据了解,从1999年12月到2002年4月,在高国平担任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时,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报账的方式,采用虚假退货款等手段,从凌达公司骗取公款计人民币5492万元用于个人公司经营。 法院查明,1999年9月到2001年5月间,高国平与北京盛某商贸中心负责人(高国平的侄子)联系,为凌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在高国平的指使下,凌达公司将公款2839万多元转到北京盛某商贸中心的账上。 高国平又让广州、上海某公司负责人,为凌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指使财务人员先后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存公款1128万元,以支付运费的名义转存公款100万元,以假借退货款等名义转存公款1425万元到北京盛某商贸中心账上。到2002年4月,凌达公司共计将公款5492万元转存到了北京某商贸中心的账上。 销毁证据侵吞公司财产 2001年7月,高国平动用凌达公司存放在北京的公款,找到美籍华人陈×炎,通过地下钱庄将公款非法转往境外,并以美国利达国际投资公司名义在芜湖成立了一间“外资企业”芜湖凌通公司。2002年上半年,高国平将芜湖凌通注销,于2002年6月,以美国利达国际投资公司名义在珠海临港工业区投资成立了珠海美凌通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陈×炎的儿媳,但是她并未参与经营,公司实际上是由高国平控制。2003年8月,高国平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美籍华人曾×乐。同一时期,高国平还利用凌达公司存放在北京的公款,投资入股美资美通(珠海)机械有限公司。2003年来,高国平命人将有关虚开发票及转款财务记录及电脑记录统统销毁,企图掩盖其贪污公款的证据。 赃款全部被追回 珠海市检察院在侦破过程中,共查获高国平存款和现金共计人民币312万余元,港币314万余元,美元267万余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国平贪污公款人民币54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便考虑到高国平系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而且赃款全部被追回,挽回了国家损失,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高国平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高国平对一审判决不服,表示将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