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两“红顶煤商”退股作假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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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07 新京报 | |||||||||
有关部门将根据中纪委文件做出严肃处理 本报讯 据《湖南日报》报道湖南省纪委透露,涟源市杨市镇党委副书记谢新华、攸县黄丰桥镇司法所所长颜志春在清退煤矿股份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被就地免职。 10月10日至14日,湖南省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
根据中纪委12号文件关于“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煤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的规定和督察组的建议,涟源市委、攸县黄丰桥镇党委分别对谢、颜两人就地免职,并将依纪做出严肃处理。 ■相关新闻 河南煤矿撤资两千余万元 据新华社郑州10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河南省监察厅了解到,河南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主动申报撤资退股的最后数字已经统计完毕,截至河南省主动申报最后期限10月15日,共有356人撤资退股2327.41万元。 据介绍,到10月15日,河南共有63万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到相关部门进行了登记,在最后期限内撤资退股的356人中,处级干部有58人,科级干部96人,科级以下人员共202人。 据河南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介绍,虽然最后期限已过,但清理纠正工作仍然要加大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