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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须讲“法言法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08 新京报

  公安部要求全国民警,防止执法中滥作为、乱作为和随意作为

  本报讯(记者王姝)公安部昨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学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民警日常工作必须讲“法言法语”,背诵《治安管理处罚法》常用条款,防止执法中的滥作为、乱作为和随意作为。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其他办理治安案件部门,所有领导、民警至少脱产学习五至七天,全面掌握、正确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每个人都能背诵常用条款,以杜绝执法不知法;能正确运用法律条文,尤其是新增条款,比如非法财物的收缴和追缴,减轻、不予处罚的适用范围等内容,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和凭感觉随意执法;能熟练运用“法言法语”,不能说违法的话,更不能有粗俗、侮辱人格的语言,以避免激化公安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

  公安部部长白景富表示,各级公安机关将以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契机,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注意区分一般错误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案坚决防止滥作为、乱作为和随意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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