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货进内地明年起关税全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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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10 新京报 | |||||||||
内地进一步扩大对港开放,促进两地经济融合 本报讯(记者郭安)昨天,内地与香港双方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二》),内地将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输往内地的原产于香港的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这是国家商务部传来的消息。
据介绍,《<安排>补充协议二》是在2003年签署的《安排》和2004年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基础上,内地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的成果。按照《安排》的有关规定,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5年6月启动了在《安排》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磋商。 通过充分交流和磋商,双方就以下开放的内容达成一致:首先,在货物贸易方面,内地将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输往内地的原产于香港的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其次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同意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10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 此外,双方还同意继续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加强各领域的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地经济的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