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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食行骗案"二审老中医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18 新闻晨报

  去年3月20日至5月7日,四川泸州老中医陈建民在雅安碧峰峡悬空八卦塔内创下了"成功绝食49天"的惊人之举。2005年初,北京某报以年终盘点形式将陈建民"绝食49天"的行为,列入"2004年度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首。2005年3月4日,陈建民向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北京某报名誉权侵权"。继7月21日一审胜诉后,昨日上午的二审法庭上老中医陈建民再次笑出了声---当地法庭最终宣判北京某报败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再获胜诉,老中医一醉方休

  今年7月21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结果被告席上空无一人。法庭当天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某报社停止对原告陈建民的名誉侵害,该报需公开向陈建民赔礼道歉,赔偿陈建民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随后,该报以“若法官不能判定自然人在仅饮水的饥饿状态下,生命持续时长不超过12天、自然人绝食49天必然死亡”为依据,认为“一审判决结果极其荒唐”,向泸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昨日上午10时20分,泸州市中院第六审判庭再次开庭,双方律师辩论不到2小时,法庭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昨日傍晚,当记者拨通老中医电话后,接电话的赵女士称:“胜诉了!陈建民喝麻了(四川方言,意为喝得酩酊大醉),我去叫他接电话1电话中,陈建民的声音仍然有些迷糊。

  被告律师未提供新证据

  “北京报社的律师来了,但是也没有什么东西。”陈建民提起庭审过程,依然兴奋不已。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记者昨日虽尽力联系北京某报,却没有得到任何正式回应。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昨日庭审过程。

  这场终审官司是昨日上午8时30分开审的,10时20分就结束了。北京该报派来了一名律师,依据上诉状向法庭提出了3点看法:1、陈建民绝食不符合国家关于游行示威的有关规定,未向政府做过申报备案,属于非法绝食;2、按照常理,人在只喝水不吃东西的情况下最多能够存活12天,老中医“绝食49天”违反常理,真实性值得怀疑;3、去年老中医绝食时四川雅安市公证处对其做出的公证结果违反了《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对不能受理的非法行为进行公证,因此结果无效。

  陈建民律师宣明告诉记者:“对方律师提出的东西和一审时差不多。法庭问‘认为绝食不真实有没有证据’时,对方律师据实回答‘没有证据’。官司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

  陈建民周末赴京拜会科学界

  陈建民认为,在此次庭审准备中,自己最大的收获是“找到了关于‘人只喝不吃依然能够活49天’的有效理论依据。”他介绍,上海科技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实用法医学》第180页至181页的有关记录,证明了在极其特殊的环境和条件下,成年人只饮水,不摄入其他营养,可存活40———90天的事实。陈建民说,今后,这个理论依据会被我用作向有关机构申请科学检验的法律依据。”

  在电话中,陈建民向晨报记者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本周末将北上,向北京科技界寻求帮助。陈建民说:“去哪里,见什么人,这些信息暂时不能透露。但可以肯定的是,此行我将与科学界有关人士接触,倡议他们对我的禁食进行科学鉴定。我已经定好了周六下午去北京的机票,正在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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