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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鸭起纠纷,殴打店主 四个打人者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22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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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日前,福州台江区法院对张某丽等四被告,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四至二年的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元月24日中午,张某丽带着鸭子,来到台江区洋头口河口市场内叶某经营的家禽宰杀店,要求宰杀、加工鸭子。其间,因对叶某的服务质量不满,张某丽与店方发生争吵,张某丽回到家后一直数落店家的不是,林某、刘某新、张某荣等闻
言自认为很没面子,为了讨个说法,就分别携带来复枪、匕首和手枪式打火机找叶家父子评理。

  赶到叶家后,四人与叶某产生争执,刘某新用匕首朝叶某左大腿狠刺一刀,致其轻伤。当林某眼见叶的儿子挥刀砍向刘某新时,拔出藏在身上的来复枪朝其持刀的右手开了一枪,致其右手腕关节被枪击离断,造成重伤。

  事发后,四被告逃走。今年8月张某荣被福州市刑警支队抓获,随后,其他三案犯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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